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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下的漏网之鱼,三无“电子烟”质量堪忧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4

口味新奇的电子烟近年来已经成为吸烟青年的必备之物。但在去年10月1日开始,政策法规明令禁止销售除烟草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但是最近一款外形类似于奶茶的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又开始在市场上悄然发生;更让人担忧的是,经过检测显示,其雾化物的杂质和污染物含量都远超国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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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感很新奇,质量很现实

目前市场电子烟对比传统卷烟最大的不同,就是在烟弹中加入了各种不同的口味,同时可以通过更换烟弹的方式来更换各种不同的口味,满足人们猎奇的心理。除了可以模拟各种传统香烟香气以外;还有水果口味,常见有苹果、芒果、西瓜等;发展至今甚至出现有茶饮口味的烟弹,例如可乐味、各种咖啡味、大红袍、铁观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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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为了实现烟弹中的雾化物能散发如此丰富的味道,就需要在其中添加不同的添加剂。例如加入各种果味香精模拟水果味,加入薄荷醇可以制造出清凉的薄荷味道,而加入2,3-丁二酮则可以模拟出奶香口味。但是过量的薄荷醇、2,3-丁二酮会对人体呼吸道和肺部造成损伤。


此次发现违规生产的“奶茶杯”经过检测后结果显示,2,3-丁二酮含量为110mg/kg,超出国标小于等于22mg/kg要求5倍。同时其中重金属铅和镍的含量也远超国家标准。


2.灵魂烟液,需要严加要求

烟液是电子烟的灵魂所在,电子烟通过雾化器将烟弹中的烟液发热蒸发形成烟雾,烟液质量决定着电子烟口感好坏。包含了烟碱、丙二醇、植物甘油、水和香基成分,除此之外不得含有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其他风味的物质。


烟液中的烟碱(即尼古丁)是从天然烟叶中提取的一种天然生物碱,是吸烟者成瘾的重要物质,也就是吸烟者通常所说的“烟味”“烟劲”。烟碱通过溶解于植物甘油的方式存在于烟液中,与其他添加剂混合产生烟雾。烟碱含量决定着“烟劲”大小,我国电子烟国家标准要求烟液中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单只烟弹的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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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醇在烟液中主要起溶解剂作用,电子烟产生味道需要的香基成分基本不溶于烟碱存在的植物甘油中,因此需要丙二醇作为溶解介质。


烟油中香基的材料复杂多样,香基添加剂的用法及使用量都需要根据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电子烟》中要求的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最大使用量规定,如果使用到了未提到的添加剂则需要根据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未有规定的则需要通过实验室毒理学试验和使用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保证安全性。


而至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和污染物2,3-丁二酮需要≤22mg/kg,重金属铅含量≤10mg/kg,砷的含量需要≤3mg/kg。

 

电子烟的产生是原本是为了让吸烟者获得吸烟快感的同时减少传统卷烟对人体的损害,不断的发展经过不断的标准完善,建立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团体标准也是为了这一目标。但是为了猎奇而将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置于不顾,是严重违背道德,甚至是法律的行为,不管是作为消费者还是商家,都应该坚决的拒绝这种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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