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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食用”化妆品是智商税吗?药监局来解答你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2

最近,美妆届刮起了一股风潮,出现了很多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出现了类似胡萝卜素变色唇膏、天然植物水润口红等等化妆品,而且在各大电商平台上非常火爆,销量也不低,这些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在商品页面介绍标注着“健康无毒”、“天然成分”等字样,不仅如此,甚至还有商家宣称这些产品不仅可以用来化妆,还可以直接食用,那么,这些真的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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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能看到有人将食物当做化妆品使用,例如黄瓜、柠檬等,现在又有人将称化妆品称作“食物”,但事实上,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如果儿童把化妆品误当作食品,主动大量摄入,很有可能导致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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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化妆品”属于完全不同的行业,商品如果宣称“可食用”,就必须要有“食”字号,而化妆品只有“妆”字号。两者所用原料及产品指标要求、禁限用要求,所执行的规范、检验标准也不一样。因此,并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化妆品“可食用”会更安全吗?

 商家之所以拿“可食用”作为宣传卖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可食用”会让消费者产生化妆品非常安全的错误认知,但事实上,评价一个化妆品是否安全,需要评估它的原料安全性,以及它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它是否“可食用”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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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使用任何一种“食品”原料,都需要进行化妆品安全性评估,需对其皮肤刺激性、皮肤致敏性、光毒性、光敏性等进行毒理学评估,经全面评估认为安全的,并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备案后,才可以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因此,能够入口的,用在脸上不一定安全。此外,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一些可食用的物质还被收录为化妆品禁用原料,例如:魔芋、维生素K-1等。

化妆品标签不能乱标

根据我国《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规定,化妆品宣传不能含有“纯植物”“纯天然”等虚假夸大用语,而“食品级”这一名词,其实与“纯天然”、“纯食物”概念类似,具有绝对性。并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广告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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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条例》的配套法规, 2021年5月31日,《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发布,将于2022年5月1日实施,新的标签法针对性打击当前部分商家通过“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的“擦边球”行为,强调了标签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而使用“食品级”一词,是有意引发消费者产生不切实际的联想,进而诱导消费者购买自己的产品,这同样是违反规定的

与此同时,新标签法中规定了12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和宣称的内容,明确禁止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描述;禁止暗示医疗作用或者进行虚假宣称;禁止通过宣称所用原料的功能暗示产品实际不具有或者不允许宣称的功效,由此,“可食用”化妆品这种“打擦边球”式宣传,明确违反了新标签法。

 

随着近几年国内化妆品市场逐渐发展,追求自然、绿色,环保已成为护肤品行业的必然发展趋势,“天然”成品备受很多消费者的追捧。消费者想要避免陷入这种诱导式消费陷阱,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管APP来查询产品信息、了解化妆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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